局直各单位:
根据长法治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现将今年干部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考试时间: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实施纸质考试的单位在该时段内组织集中进行。
二、考场设置:实行纸质考试的单位应确定专门考场,每个考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
三、考试对象:全体在职中小学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两年内退休的可以申请免考)。
四、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年读本》为主要考试内容,适量增加了部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知识。
五、组考方式
直属各单位干部和教职工普法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考,市教育局宣传统战处将组织抽查。
六、考试形式
纸质考试(开卷),时间为120分钟。
七、几点要求
1、抓好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加快推进长沙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各单位应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的重要内容,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年度考核时应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请各单位在开考前到市教育局宣传统战处814室领取考试试卷。
4、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学法考试成绩单、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普法活动照片和直属单位学法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到局宣传统战处。成绩单和统计表需由本单位盖章,并交纸质稿(可发传真至84899732)
长沙市教育局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