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培育遴选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培育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培育遴选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及道德模范提名奖30名左右,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
2.为第十届湖南省道德模范、第十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评准备候选人。
3.组织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二、严格遴选标准及推荐程序
(一)总体标准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要求
1、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 积极贡献,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其他要求
凡符合长沙市道德模范参评标准,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长沙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同级或以下道德模范的评选,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
(四)评选范围
1.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培育遴选
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从往届市级以下道德模范及市级道 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湖南好人、“身边雷锋、长沙好人”、新时代“ 雷锋传人 长沙榜样 ”以及在道德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市民中产生。
2.推评第十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选
第十届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选,从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或在道德建设中有重大影响、作出重要贡献的市民中推荐候选 人, 由湘江新区、各区县(市)、相关市直系统推荐,经市文明办研究提出推荐建议名单,报市委宣传部审定同意后向上级相关 部门报送。
湘江新区、各区县(市)、相关市直系统道德模范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通报,并报市文明办备案。
(五)推荐程序
各部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把关,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宁缺毋滥,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各部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看得见、过得硬、立得住,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学校党委将对各部门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学校对推荐人选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经得起检验。·
三、提高推荐材料质量
各部门推荐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应于8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每名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写《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每人分别附事迹简介材料(500字左右)、事迹详细材料(2000字左右)及一寸免冠彩照,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宣传处(联系人:夏宏艳,联系电话:13755110516 邮箱:cszyxcb@163.com)
各部门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文字准确、格式规范。
宣传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