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促进学校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新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校范围
学校和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校内报刊杂志、年鉴、QQ空间、抖音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所有对外发布的新闻信息。
第二条 审校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审校人员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核和校对新闻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密和有害信息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和传播。
第三条 审校流程
(一)校级媒体
1.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等
三审:信息来源部门负责人一审——信息来源党总支书记二审——分管校领导三审。根据新闻稿件的重要性,选送分管宣传工作校领导四审和学校主要领导五审
三校:组稿编辑一校——信息来源部门负责人二校——宣传处三校
2.杂志、报刊、年鉴
三审:责任编辑一审——主管部门负责人二审——主编(副主编)三审
三校:组稿编辑一校——责任编辑(校对)二校——主管部门负责人三校
(二)二级单位媒体(处室、二级学院/部)
1.各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QQ空间等
三审:各单位责任编辑(宣传员)一审——各部门负责人二审——党总支书记三审,重大或敏感内容报宣传处和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
三校:编辑一校——责任人二校——宣传员三校
2.广播、宣传栏、电子屏
三审:经办人一审——分管负责人二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审,重大或敏感内容报宣传处和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
三校:经办人一校——责任人二校——分管负责人三校
第四条 审校要求
(一)一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省市领导的相关信息,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五条 落实问责机制
按照责任分工,严把审校发布各环节,对未履职尽责,审校发布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